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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愿小说完整正版小说介绍
情愿小说完整正版_情愿

情愿小说完整正版

老石头

小说主角: 顾向阳 葛平秋 向阳 陆云尘 沈云峰 徐山 梅丹 袁飞 小秋 坤泰

相关标签: 都市言情 爱情 推荐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医生 狗血 婚恋 地球 忠犬

最后更新:2024/4/17 11:47:59

最新章节:情愿小说完整正版最新章节 第46章 2024-04-17

小说简介:疾控医生至于,几乎绝无可能。破镜重圆洒狗血!主忠犬!日更,原名《地球是天上一颗星》7月1日入V【存稿文求收藏】《隐生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情愿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
内容摘要:r01他们的重逢极其偶然,以至于,几乎绝无可能。__________如愿从未想过此生竟然会再见到沈云峰。乌干达正在经历史上最漫长的旱季,土地干涸,阳光刺眼,饿殍遍野,终于因为旱灾爆发了动乱。空气里是硝烟的味道,*武装攻击了美国大使馆,黑人们惊慌失措地在尖叫,狼狈地逃窜。枪炮声里混合着英语和斯瓦西里语,人人都在逃命,只有如愿与一切格格不入。她站在原地,凝视着不远处的男人。男人冷清清的脸上有刚毅的神态,嘈杂声里一切都成了背景,只有他才是世界的中心。沈云峰仿佛穿越而来,穿着一身黑sè的西装,一只耳朵上戴着耳机,匆匆地护送着一个学者模样的男人坐上轿车。如愿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怎么会是他呢?他怎么可能会来乌干达?他难道不应该在国内的某个高级夜总会里,左拥右抱着美人,纸醉金迷,夜夜笙歌吗?如愿直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沈云峰,本以为此生再不会相见,相忘于人海,把彼此变成心间的一颗痣,却没有想到在这东非的贫穷蛮荒之地,竟又这样荒唐的重逢。沈云峰也看到了如愿,他似乎有些惊讶,可没有一秒的犹豫,他迅速地上了那辆车,急驶而去。如愿自嘲地笑起来。就这样吗?没有惊天动地,也没有一眼万年,只那样匆匆一瞥,就把她丢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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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书友
真恶心,剧毒
你觉得脑残拎不清圣母且各种拖后腿还有心脏病的队友很可爱是吗?
男主打架,她尖叫,坐在地上吓呆了
男主打完受伤满身血后 各种安慰她,讲笑话逗她,还给她掉落技能……
…你们才见第二面呢!!
匿名书友
前面看着网游普遍弱智的情况下忍了,看到1-9阶 前中后巅峰瞬间*5就忍不住了,怎么不再来个巅峰圆满、巅峰大圆满,巅峰完美大圆满?
匿名书友
这本书的女主集中了所有网文女主的毒点
匿名书友
文笔心智都极幼稚,纯粹浪费时间。
匿名书友
看在网游落寞普遍弱智的分上,我忍了前面见鬼的等级跟小白花女主,但是直到小白花为了一只狗战场失神害主角受伤的剧情出现,我真是醉了,看原文:
月魂狼似乎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,发出了虚弱的吼叫。
安若萱被吓得身子有些不稳,楚南紧绷的神经做出了反应,他一把拉过安若萱,说道:
“安安小心,保不准它回光返照,我还是动手杀了它比较好。”
安若萱慌忙抓住了楚南的手:“不要,楚南,它,它是小白呀,它是小白呀!”
“小白你不要怕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!”
匿名书友
这个女主真毒
匿名书友
还不错的游戏文幼苗,推荐!
匿名书友
文笔白
匿名书友
备用待看
匿名书友
还可以吧,不带脑子看一遍过完,中后期节奏越来越快
匿名书友
这本书堪称龙珠同人中的精品,可以看出作者写的非常用心,开篇就让人回到了当年追看龙珠的旧日时光,看下去后,细致入微的日常描写中夹杂着令人喷饭的笑料,让读者再度怀着轻松的心态来到龙珠的世界……巧妙的构思,诙谐的语言,让人看着既热血,又轻松!强烈推荐给喜欢龙珠的朋友们一看!——以上是广告词。我是作者,我为自己打广告!
匿名书友
干草,原创主角自带培育仙豆的金手指,少年时期好评,龙珠z开始失色,主要是抢了悟空戏份,但又写不出高潮。女主角方面是严重失分项,主角梦中情人是布玛,但没有实际追求过,到尾段二十章初会18号並打了一场,时间一跳两人就结婚了,全书完。莫名其妙的描写。
匿名书友
太幼了 先留着吧
匿名书友
这是一本龙珠非同人,自从猪脚离开地球后情节就在天马行空,不过不算太坏,跳着看也行。但是我发现跳着跳着就结束了?短小精干啊!
匿名书友
针对评论里一些发言,不让读者爽=有追求=品味高,我觉得这种受虐向的思维我是不能理解的。一本书好不好只看主角做的事情合不合乎设定的逻辑,还有作者有没有足够的文笔来描写。如果作者以不让读者爽为前提,描写了各种违反逻辑,强奸读者智商的行为,我觉得这等同于在喂读者吃屎。

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小白书,作者给主角开了无数挂,然后让主角装逼,但是作者却没有能力驾驭金手指和剧情间的关系,导致那么多强大的金手指出现后又不得不封存的情况,不然剧情就要崩掉了,但是在读者看来,这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。

还有,说作者有追求的,请让作者不要写同人,写同人都是没追求的。

评分降为毒草。
匿名书友
这书证明了起点并不一定是爽文的天下,这类矫情文还是有市场的。可是我就是喜欢爽文呐。
匿名书友
10章败退吧,第十章描写哥谭首富蝙蝠侠想收购一个小酒吧,自己只带了两个花瓶过来谈价钱收购,就好比马云想买一个不知名的小饭店自己开车过来砍价一般;而且依这个这蝙蝠侠的表现,改名叫斯达克毫无问题,只是一个套上蝙蝠侠的名字的傀儡罢了
匿名书友
很中二的名字,事实上还不错,漫威和DC的混合世界,如果是粉丝的话千万别深究!!!
匿名书友
看了这么多美漫同人,其实传统的龙傲天模式才是正确的同人模式(当然了,隐晦些较好),所有融入美漫原著的同人都不是好同人。为什么?因为美漫本来就是一个bug世界,不管力量等级还是其中奉行的道理哲学。蝙蝠侠不杀人的理念是比较酷,我也这么觉得。但是我是摈弃了常识只以看漫画的角度来欣赏的。同人则不同,是代入主角的视角去看的。你真能忍受你代入的故事中,有蝙蝠侠这样将小丑抓抓放放,就是不杀还不准别人杀,期间造就了无数血案的所谓“英雄”吗?其实哥谭如果现实化,哥谭那么烂的原因绝对不会是因为蝙蝠侠,不管有关或是无关。蝙蝠侠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对这座城市没有屁大影响力。
匿名书友
这书,初看我是有一丝丝惊喜的,后来就变成了恶心,作者文笔是有的,但他完全不会讲故事,可以看得出作者想描绘出一个狠厉而有情有义的枭雄人物,结果不狠不酷不装逼,有时候描写的更像是一个青涩的懦弱学生,随便出来几个人就能怼到他犯怂,看似浪荡不羁,但却是街头小混混一个级别水准,让人无味
被一个反派囚禁了三年融合了几百种超强变种人基因,各种烘托气氛,让读者以为他出来会很屌,结果出来后只是自愈超强力量超强,猪脚心里暗暗得意,觉得自己超牛逼可以和剑齿虎放对不落下风???
猪脚刚逃出来很冷酷的给反派打电话说“玩个游戏,你逃我杀”,结果就随随便便让反派逃了?还被反派随随便便丢下的一个手下搞的狼狈不堪?